《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是为预防和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制定,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于2019年6月26日发布,共二十五条,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2009年5月26日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称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以下称《规定》)。
【一图读懂】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07 11:02 黑龙江 监管有力度 市场有温度逊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时刻守护在您身边 END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编辑|纪梦楠一审|侯望逊 二审|...
一图读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规定》第29条原则性规定了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职能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涉嫌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调查。该条是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和行政滥用制度的关系和衔接予以初步阐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作为新《反...
为了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制定本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定第二条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该法一方面在总则中原则禁止行政性垄断,即“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另一方面,又在第五章分别规定了行政性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具体包括:指定交易,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排除、限制竞争,妨碍商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排斥或者限制经营者...
一图读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上海市场监管
二十大精神,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新《反垄断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执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市场监管总局对《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暂行规定》(以下称原《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出台《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以下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