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5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徐媛)2022年10月1日起,湖南职工医保参保人到医院看病的门诊费用也可以报销了。5月17日,记者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6月1日起,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门诊起付线降低,进一步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据介绍,起付标准(起...
按照原有职工门诊统筹政策结算:本次唐先生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需要支付起付标准200元,乙类先自付4.02元,丙类自费23.45元,统筹基金支付即可直接报销(548.52-200-4.02-23.45)×60%=192.63元。如果该案例发生在2023年6月1日之后,按职工门诊统筹新政策结算:本次唐先生在二级医疗机构普通门诊需要支付起付标...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患者至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将按新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适用范围 湖南省省内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等其他职工参保人员。 执行时...
更新时间:2023年5月19日 湖南医保局发布《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并于2023年6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 《通知》明确,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医保定点的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每...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郴州自2023年6月1日起将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门诊共济保障待遇 (一)适用人群 门诊共济适用于郴州市职工医保全体参保人...
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累计不超过300元。优化调整之前,我省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在二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200元,按60%比例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湖南省慢特病门诊待遇的具体标准:1、湖南省慢特病门诊没有起付线。参保人员只要是在门诊政策范围内的费用,都可以按比例报销。在职职工的报销比例是80%,退休人员是按照85%的比例报销,待遇适当倾斜了退休人员。2、湖南省参保人员只可享受一种门诊慢特病待遇。如果经过评审有两种及以上的慢特病...
【导语】: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的一级医疗机构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按70%比例支付。 关于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省医疗生育保险服务中心: 根据国家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改革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调整优化职工基本医疗保...
参保人员在本统筹区内定点医药机构,凭医保电子凭证、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就医购药,执行本统筹区职工门诊统筹政策,在定点医药机构实行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但在非门诊统筹定点医药机构就诊或未在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不能报销。
2023年湖南门诊报销标准如下:1、门诊报销的比例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2、住院报销比例。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