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计发基数和相应计发比例之积,其计发基数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标准每年调整后,调整后的标准按现行渠道自每年1月1日起执行。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