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工伤预防费的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工伤预防...
第二十九条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工伤保险为由,请求赔偿其相应的工伤待遇损失,未进行工伤认定的,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对构成工伤不持异议的,可予支持。 第三十条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劳动者在获得第三人支付的损害赔偿后,仍请求用人单位赔偿工伤保...
第七条 举报工伤医疗、工伤康复、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失业人员职业培训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以下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纳入奖励范围: (一)伪造、变造或提供虚假病历、处方、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培训记录等资料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 (二)协助、配合他人以伪造材料、冒名顶替等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参保补缴资格...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及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报酬。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所需资金按规定列支。公益性...
13.《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14.《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五条 15.《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 16《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 17.《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九条 18.《关于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 第五条 19.《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第四条 ...
(二)管理湖南省就业服务局、湖南省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局和湖南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局。 (三)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个人未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技能工人配备要求、弄虚作假、漏报瞒报等行为...
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5195.8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640.87万人,工伤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参保820.64万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始终保持100%,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人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及基层人才引聚成效显著。全省专技人才总量355万人,技能人才总量516万人,...
对涉及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书面协议、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欠薪等侵害建筑工人劳动保障权益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能的违法问题或案件线索,应按职责分工及时移送处理。 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企业及...
第二条 本实施办法所称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是指本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 金、失业保险基金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 收支、管理情况进行的监督。 第三条 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 效率的原则,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