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 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00804 文号: 渝劳办发[2000]261 号 发文单位: 重庆市劳动局 各区县(自治县、 市) 劳动局、 社会保险局(分局) ,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社会保险分局, 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
保险 > 渝劳办发[2000]261号渝劳办发[2000]261号劳保费 劳保费缴纳制度劳保基金的缴纳实行预收和结算制度,无论是执行地方费用定额,还是执行行业费用定额的项目,在办理工程规划、报建或招投标时,按所含劳保基金在50万元以下的工程,一次性100%向管理部门预缴劳保基金,5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经自治区管理部门批准后,可...
从2000年1月1日起,单位缴费比例按原重庆市劳动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若干政策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渝劳办发[2000]261号)规定执行,以后按全市统一规定进行调整。 2、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在1993年3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期间为3%,1998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为4%,从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