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 代表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指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加强后续培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统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制订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
根据合并主板与中小板相关工作安排,并为更好适应市场需求,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并更名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7号——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管理》,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4月6日起施行。 本所2008年12月3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