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保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经开区医保分局、财金局、组织人事部,市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政策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9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障工作,完善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首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在法定就业年龄之内。二、灵活就业...
[2]山东省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鲁医保发〔2021〕57号文件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1年)》有关问题的通知(淄医保发〔2021〕23号).2021-12-27 [3]山东省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山东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转发鲁...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23日 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医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行为,维护参保人员医疗保险权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监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54号)、《关于建立...
1、参保人应在所属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辖区内签约医疗机构集中组织下,履行签约手续,填写《淄博市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2、签约医疗机构与参保人签订两年服务协议,参保人协议期满应按规定续签下一轮门诊服务协议。 3、参保人需重新选择签约医疗机构的,可在签约期满的当年12月...
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淄博市卫生健康系统“技能兴淄” 职业技能大赛--“互联网+医疗健康” 应用创新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文机关 山东省淄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淄卫函〔2024〕204号 发布时间2024-06-20 政策类型其它 发文主题职业技能...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8月21日 淄博市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 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各类参保人群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医疗费用 支付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一个年度内,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 900 元提高到 1200 元。 二、在精神分裂症的基础上增加其他类重性精神疾病为城镇职工...
各区县、高新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管定点医疗机构: 为推进医保医师规范化管理,根据《淄博市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暂行办法》(淄劳社发[2006]131号),经研究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医保医师信息化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完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基础信息 1、定点医疗机构如实填...
5月10日,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孙宏业,局党组成员车新鹏一行到泰宝集团调研指导,县政府副县长周刚,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崔瑞霞等陪同调研。集团执行总经理许俊峰、人力资源总监巩向阳陪同调研并汇报公司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参观了生产车间和产品展厅,详细了解企业用工及劳动关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