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4月6日发布 自1988年5月1日起实行 海关总署[88]署货字第343号)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鼓励和促进加工贸易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特制订本办法。 经海关特准专为生产出口产品进行保税加工的企业为加工贸易保税工厂(以下简称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
现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为落实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适应外贸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修订的《办法》扩大了保税工厂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凡具备海关严密监管条件的工厂,不论是经营来料加工业务还是进料加工业务,均可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以适应大进大出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鼓励和促进加工贸易的开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海关特准专为生产出口产品进行保税加工的企业为加工贸易保税工厂(以下简称保税工厂)。 第三条 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的管理办法(附英文)——附加英文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的管理办法(附英文)1988年4月6日,海关总署第一条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鼓励和促进加工贸易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经海关特准专为生产出口产品进行保税加工的...
第一条 为了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鼓励和促进加工贸易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特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 经海关特准专为生产出口产品进行保税加工的企业为加工贸易保税工厂(以下简称保税工厂)。 第三条 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属海关保税货物,自进口之日起至全部出口之日止受海关监管。未经海...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规定,海关总署已取消“保税工厂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并废止了相关规章。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此前已按照保税工厂管理的企业,其为制造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和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数量合理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的规定,海关总署已取消“保税工厂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并废止了相关规章。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此前已按照保税工厂管理的企业,其为制造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料、材料、元器件、零部件、配套件、辅料、包装物料和加工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数量合理的...
Article 1 The present rules areformulated1in order to meet the need of the development of foreign economic relations and trade, encourage and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processing trade in accordance with the Customs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第七條 保稅工廠進口料、件的登記備案和核銷,按對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八條 保稅工廠進口料、件和出口成品時,由經營人或其代理人填寫專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一式四份,併在右上角加蓋“保稅工廠貨物”戳記,隨附有關單證和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登記手冊,向進出境地海關報關。經海關審核後,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