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公益慈善捐赠,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有关规定,现将浙江省2021-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告如下: 序号...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国家商品储备税收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8号)规定,经省政府批准,浙江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等承担省、市、县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可以按规定享受财政部、税务总局2022年第8号公告的税收政策。
浙政办发〔2022〕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财政票据包括电子和纸质两种形式,财政电子票据和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的重要依据。 本办法未涉及到的财政电子票据相关内容,按照《浙江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办法》(浙财综〔2020〕6号)执行。 第四条 各用票单位或个人通过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浙江省电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