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执行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2020年出台的《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应对疫情...
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执行通知如下: 一、对我省2020年出台的《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通知》(浙财税政[2020]6号)和《浙江省财...
摘要: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各市,县(市,区)税务局:为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应对疫情渡过难关,助力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我省应对疫情影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延续执行通知如下.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城镇土地使用税 浙江省财政厅 减免政策 房产税 市场主体 税务局 ...
(浙财税政〔2020〕13号)中明确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执行期延续至2021年6月30日,...
浙财法〔2021〕3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所属市县不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有关规定,我们对现行由省财政厅(包括与其他省级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2021年10月31日,确认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8件(见附件1),拟修订的行政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