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该《条例》第60条决定,废止1996年6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更好地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有关...
第一条,为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保护、利用和开发风景名胜资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浙江省实际,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中的风景名胜区,是指集中了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的地域,由县级以上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并供人们游览、观赏、休闲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第三条,风景名...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 (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
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为了加强普陀山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制定的(2008年5月30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浙江省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条例〉的决定》于2022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旨在规范和强化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以保护和合理利用这些珍贵的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全省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的设立、规划、建设、保护及管理。风景名胜区被定义为依法设立的,...
第三十四条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应当提出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方案和措施,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影视拍摄或者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的,不得破坏周围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资源和地形地貌。 第...
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于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6次会议通过。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废止的是1996年6月2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本条例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浙江省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合理...
1浙江省风景名胜区条例2011年7月2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风景名胜区的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下简称城乡规划法)、国务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