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人社发〔2019〕18号 各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17日 关于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的指导意见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8〕67 号)精神,现就建立县域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机制,提出如下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