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完善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以下简称居民医保),促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增进民生保障福祉,根据2022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