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释〔2014〕13号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
(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此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法释(2014)13号没有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即法释〔2014〕13号仍在使用。
答疑意见:目前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程序法律规定较为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办理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没有相应规定的,参照适用民事执行的有关规定。因此,对于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已于2014年9月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11月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4年10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 (2014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25次会议通过) ...
法释2014第13号司法解释第11条的内容是:被执行人将刑事裁判认定为赃款赃物的涉案财物用于清偿债务、转让或者设置其他权利负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追缴:一、第三人明知是涉案财物而接受的;二、第三人无偿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涉案财物的;四、第三人通过其他恶意方式取得涉案财物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释〔2014〕13号)第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同时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的,按照下列顺序执行: (一)人身损害赔偿中的医疗费用; (二)退赔被害人的损失; (三)其他民事债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