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以及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要求,推动京津冀协调发展相关税收工作,打造京津冀涉税政务服务改革示范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体验为中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增进纳税人缴费人办税便利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根据政策和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
(一)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推出三个方面19项服务措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税费服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精准宣传辅导 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和精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国家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结合前期试点情况和税务工作实际,税务总局制定了...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92号)(以下简称《办法》)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章 制度和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综合评价,是新的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重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实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若干问题的规定 ...
为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后有效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作如下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办法》第三条所称电子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按照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开具、收取的收...
各级税务机关必须依照征管法的规定,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不得减收或免收滞纳金。坚决清理欠税,同时要积极和银行合作,确保税款及时入库。国家税务总局将就严格执行滞纳金制度清理欠税和解决银行占压税款问题下发文件,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 九、继续抓好当前税收征管的几项重点工作...
方正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收减免管理办法》的公告,本文全文废止。 注释:企业所得税的各类减免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办理。国税发[2005]129号文件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