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纳税人查询核对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维护纳税人权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查询功能已正式上线,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询方式 (一)输入网址:https://its.jilin.chinatax.gov.cn:10805/直接进入。 (二)在网上搜索“吉林省税务局”在官网首页点击【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即可进入。
(一)直接进入江西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iangxi.chinatax.gov.cn。 通过“我要查询—税收业务—自然人(选择方式登录)—我要查询—ITS个税查询”目录依次按提示进入,选择查询项目后会有一次ITS系统授权的界面,完成授权登录后即可正常使用。 纳税人使用前应分别在江西省电子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总局个人所得税手机...
好准则是去财政部准则委员会官网查询。
二、各盟市在向国家税务总局上报数据库的同时,应将数据库信息连同各地统计形成的查询结果数据库一并上报区局流转税管理处。 三、查询报警系统所需微机设备,从区局统一下拨的微机设备中解决。 四、各地请自行印制《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
即,地市级国税局在每月10日前将数据库上报省级国税局,省级国税局汇总后于每月2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各地市级国税局不要向总局信息中心直接传递数据。各地在传递数据过程中,应首先按规定对数据库进行压缩,然后按指定路径传递。 三、查询系统的数据库为税务机关专用,不得将该数据库交给纳税人和营业性单位使用...
由计算机管理部门在次月10日前通过网络将有关信息传递给国家税务总局,并及时利用总局建立的“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加数据库”更新本地的“查询系统”,统计并上报本地丢失、被盗专用发票情况。业务管理部门利用“查询系统”检查本地企业是否存在利用丢失、被盗专用发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由计算机管理部门统计并上报...
二、各地、州、市局根据各县(市)局上报的《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清单》,于3月20日前全部录入计算机。3月30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同时报省局。 三、为确保“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报警系统”的顺利实施,省局将在1月底对地、州、市局的录入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另行通知),请各地选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丢失被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机查询报警系统”数据库传递办法的通知 _相关法规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
一、查询渠道 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进入方式: (一)输入网址:https://its.hunan.chinatax.gov.cn,直接进入。 (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或输入以下网址:http://hunan.chinatax.gov.cn)点击“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即可进入。 (三)在湖南省电子税务局“用户登录”界面点击左下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