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2011]42号一、民事审判工作的总体要求二、关于物权纠纷案件三、关于房地产纠纷案件四、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五、关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六、关于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七、关于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八、关于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九、关于民事诉讼程序及其他问题2011年6月22日至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了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
不能。该会议纪要的用意,是要明确劳动者与发包单位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但是,发包单位对劳动者的损害后果仍负有连带赔偿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94条规定)。会议纪要的规定,并没有否定发包单位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官方出版物或者官方网站上无法查询到”法办〔2011〕442号“会议纪要,但网络上却可以轻而易举地检索到两份不同的会议纪要,其同样名为”法办〔2011〕442号“或者2011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同样分为九个部分,部分内容完全一致,部分内容虽表述不一致但实质相同,但仍有相当内容不一致。 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