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禁止在河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河道主管机关应当开展河道水质监测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积极协同有关部门改善水源条件,对危害人体健康和农业生产的水源区域,配合有关部门设置有害标志。 第三十七...
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为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的综合效益,对江河,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和滞洪区的管理,主要包括河道工程管理和社会管理两大职能. 河道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整治,堤防维护加固,河道及水质的保护(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批,入河排污口设置与扩大的审查,河道...
青海省人民政府 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 1991.10.15 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六号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的综合效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河道、湖泊(不含盐湖)、人工行洪排涝水道。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
3月29日,《河南省黄河河道管理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条例(草案)》主要对规划编制、河道整治和建设、河道管理与保护等方面作了规定。(记者 席茜)#河南 #本地新闻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26 抢首评 7 4 举报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17修改) 【发文字号】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79号 【发布部门】河南省政府 【公布日期】2017.04.14 【实施日期】2017.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1992年8月1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公布 2011年1月5日省政府令第136号...
第一条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
第五条 全省河道实行按水系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置专管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涉及两市(地)以上的主要河道,由省或授权的市(地)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管机构实施管理,涉及两县(市)以上的主要河道,由市(地)或授权的县(市)河道主管机关设置专...
第一条 为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河流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境内除黄河、沁河干流外的一切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 河道内的航道,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