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自2019年9月1日起,本市实施《耕地占用税法》,其中适用税额标准按《通知》规定执行。
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适用税额征收耕地占用税。 上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19年8月13日
上述规定自2019年9月1日起实施。关于《关于本市耕地占用税有关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的解读材料 发布日期...
2019年8月5日 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代理记账资格管理,规范代理记账活动,促进代理记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代理记账资格的申请、取得和管理,以及代理记账机构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