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默权源于美国的米兰达规则(包含沉默权和律师权,详情请自行百度),后在英美法系国家和地区形成一项程序性的法律规则,比如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因此,文章开头提到的桥段多见于涉港影视剧。当然,各地的表述有所不同,执行的力度也不一样。具体到我国大陆,是没有沉默权制度的,即犯罪嫌疑人是没有沉默权的!我...
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在面对公、检、法的讯问时,有权保持沉默、拒绝回答,并且这种沉默不会受到追究。沉默权制度最早源自17世纪的英国,而在20世纪美国最高法院的判例中,“米兰达警告”便逐渐出现在人们的眼中。沉默权制度旨在保护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特别是对被冤枉的犯罪嫌疑人而言,...
沉默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警察讯问或出庭受审时,有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的权利。在西方各国的刑事诉讼中,大都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沉默权,并且被认为是受刑事追诉者用以自卫的最重要的一项诉讼权利。 二、我国引入沉默权的必要性是什么? 确立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沉默权已是大势所趋,是现代法治社会的...
沉默权,或者叫「缄默权」,不可能是单独出现的,它一定是伴随着一系列的刑事诉讼制度一起产生的,至少...
律图小编主要是在上面针对沉默权的积极意义给大家介绍了一下,因为犯罪嫌疑人的沉默权不能够通过国家工作人员刑讯逼供的这种方式所侵犯,也就确保了检察机关在收集证据的时候是非常小心谨慎的,而且对于我国的刑事诉讼法的执行程度是有积极意义的,不过沉默权当然也有其一定的消极影响。
中国有沉默权制度。 沉默权是公民言论自由的具体表现,即任何人有权决定愿意说什么或不说什么,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在中国,沉默权可以适用,但主要体现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具体来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沉默权。这意味着,当面对警察或法庭的讯问时,他们有权选择拒绝回答,特别是对于那些可能使自己陷入...
一、我国法律至今没有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沉默权 从立法层面看,尽管我国在2012年刑诉法第50条(现行刑诉法第52条)规定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似乎有隐含沉默权之意味,但其实这句话是写在不得非法取证的相关表述之后的,我认为这句话强调的是“不得强迫”,而并非豁免当事人“证实自己有罪”的作证义务...
我在看一些国内知名的刑辩律师所组织的论坛时,也常常听到,之所以我国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原因就是没有“沉默权”制度,但是我比较赞同“周洪波”教授的观点,周教授认为“沉默权”制度的确立,是由社会制度层面和社会治理水平两个方面决定的。首先,在早期的社会,都是需要被告人说话的,因为没有取得客观制度的条件...
与美国式的沉默权不同,我国的沉默权似乎更加复杂和微妙。在美国,被告人在被捕后会被告知他们有权保持沉默,并且有权聘请律师。这被称为"米兰达告知",并且是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所保护的一项权利。而在我国,虽然也有沉默权,但法律同时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问题的义务。这似乎产生了一种潜在的...
沉默权,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保持沉默而拒不回答侦查人员提问的权利。沉默权制度最早源于英国,在英国,沉默权被视为一项自然权利,是天赋人权的一部分,也是对抗国家公权力的重要武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义务为追诉一方提供任何证据或回答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