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符合宅基地标准的是:A. 占用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每户不得超过 160 平方米 B. 占用耕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C. 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D. 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每户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