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应在项目施工地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从业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项目总承包单位或者授权分包单位应在各施工单位进场后,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施工人员名单,进一步增加对工程建设项目从业人员工伤保险保障的可操作性。
1、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省长2015年4月2日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李学勇 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 办法》 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 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省长 2015年4月2日
《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5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 内容 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
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的意见 苏府[2005]11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全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持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安全生产、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
— 1—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103 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 2015 年4月1 日经省人民政府第 54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予发布,自 2015 年6月1 日起施行。省长 2015 年4 月2 日— 2—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
苏府〔2005〕 117 号 关于贯彻《江苏省实施〈工伤 保险条例〉 办法》 的意见 各市、 区人民政府, 苏州工业园区、 苏州高新区管委会; 市各委办局( 公司), 市各直属单位: 全面建立工伤保险制度, 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保持社会稳定的内在要求, 也是促进安全生产、 维护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根据《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