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后期,一些诸侯国开始铸刑鼎,晋大夫叔向表示反对,称:“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弗可为矣。”这表明叔向A. 反对严刑峻法B. 主张无为而治C. 担心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hell
四、解读题。“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国将亡,必多制,其此之谓乎!”。(《左传·
以小人之心来看,对于专制统治来说,当然礼法和成制用起来更为得心应手(“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
但很不幸的是,封建社会,法律更多的是用来管制社会,而教化是为了让民众更加支持、响应种管制。这只是...
在春秋时期的一次争辩中,有人指出“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法),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法),则不忌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国将亡,必
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刑书是国家权力的象征,同时,也有利于法律在全社会范围内得到贯彻执行。晋国大夫叔向曾写信痛斥子产:“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从整体上分析,这里的“不为刑辟”的含义应为...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
帮忙解释下 什么意思 谢谢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上面的话
帮忙解释下 什么意思 谢谢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为矣上面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