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未经金融机构授权提供保函之外的担保,金融机构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分支机构对外提供担保未经金融机构授权的除外。 担保公司的分支机构未经担保公司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或者其分支机构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相...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 (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第1824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提供的担保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就其卖得的价金优先受偿的担保物权。其中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称为抵押权人;抵押人提供的担保财产称为抵押物。作为典型的担保物权,抵押权具有以下特征: 1.不转移占有的担保物权。
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解读 -法律知识 2023-03-09 知识与热点类问题 法律分析: 本解释主要适用于典型担保和非典型担保.典型担保是指民法典规定的保证和担保物权.因保证发生的纠纷主要是保证合同纠纷,因担保物权发生的纠纷则既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合同纠纷,也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物权纠纷.在所有权保留买卖,...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或...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一般规定 第一条 因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所有权保留买卖、融资租赁、保理等涉及担保功能发生的纠纷,适用本解释的有关规定。
1 强化担保的从属性 (1)效力上的从属性(第2条) 根据原《担保法》第五条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该条同时允许当事人作出例外约定。《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强化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明确当事人有关担保独立性的约定无效,唯金融机构开立的独立保函除外。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担保物权的基本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是担保物权的基本定义和核心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