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产假天数如下: - 正常分娩产假为158天(根据湖北省现行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 - 难产生产的产假为173天(国家规定98天产假+湖北省增加的60天产假+15天难产假); -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 妊娠不...
⑥ 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8天; ⑦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产妇,给予其配偶15天护理假。
怀孕28周以上的,产假为98天;
武汉产假128天,根据我国《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其配偶享受15天护理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
武汉产假是158天。国家规定的产假是98天,根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所以一共是158天。职工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会照常发放。法律依据《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
法律主观:武汉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包括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和湖北省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
1、武汉产假98天。产假如果跨越两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这种情况应计入产假,产假最后一天是双休日或者法定节假日的,产假顺延至假期结束。职工产前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如果是难产的,也是可以增加15天以上的产假。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
法律主观:武汉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包括国家法定的98天产假和湖北省额外增加的60天产假。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
在武汉地区,女职员的基本产假总计约为158天。此时间囊括了法定产假98天以及符合法律孕育条件后额外的60天产假。对于历经生产困难者,还可获享15天的延长期产假,生育多胞胎的话,每新增一名新生儿将进一步延长15天产假期。同时,怀孕不满12周流产的孕妇享有15天产假,若在孕中期即12至28周期间流产,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