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是2013年1月16日山东省政府第139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自2024年1月4日起施行。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