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告人李官容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随案移交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备案存查;随案移交的物证拍照随案存查。宣判后,在法定期间内,被告人李官容没...
上杭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官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强行劫取他人财物,且实施抢劫后为了灭口,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数罪并罚。李官容在实施故意杀人犯罪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被告人的辩解及其辩护人...
李官容抢劫、故意杀人案 被告人李官容,男,1977年5月18日出生,农民。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7月4日被逮捕。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官容犯抢劫、故意杀人罪(未遂)向上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官容以下述理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不是无法下手,而是意识到杀人要偿命,才将...
被告人:李官容 2008年6月上句,被告人李官容因急需用钱而预谋抢劫其认识的被害人潘 荣秀(女,时年20岁)后杀人灭口。2008年6月19日20时许,李官容在县 城租用闽FE0860小轿车,携带作案工具绳子、锄头等,以一同到龙岩玩为由将 潘荣秀骗上车。李官容驾车在杭永公路、上杭县城区至旧县乡角龙村公路行驶, 伺机寻找...
被告人李官容,男,1977年5月18日出生,农民。因涉嫌抢劫犯罪于2008年7月4日逮捕。 福建省上杭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李官容犯抢劫、故意杀人罪(未遂)向上杭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李官容以下述理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不是无法下手,而是意识到杀人要偿命,才将被害人送往医院的;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