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号】李政、侍鹏抢劫案——针对特定的被害人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是否属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政,男,1973年2月12日出生,初中文化,农民,住江苏省泗洪县魏营镇前营村3组50号。 被告人侍鹏,男,1983年3月16日出生,初中文化,无业,住江苏省宿迁市侍岭镇圩东村1组。 2005年...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对象特定化罪刑均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基于该加重处罚事由,在进行罪量上的考察之后.引发了该加重罪状的罪刑不均衡的内在危机,李政,侍鹏抢劫案是符合我国现行立法的刑事司法案例,但同样沾染了刑法第263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之实质不合理性,科处了过度的刑罚....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抢劫对象特定化罪刑均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是抢劫罪的加重处罚事由,基于该加重处罚事由,在进行罪量上的考察之后。引发了该加重罪状的罪刑不均衡的内在危机,李政、侍鹏抢劫案是符合我国现行立法的刑事司法案例,但同样沾染了刑法第263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之实质不合理性,科处了过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