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由于法院之间、当事人之间以及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对被执行人在某地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等问题认识不一,客观上将导致在管辖权问题上产生分歧,执行管辖权争议的情形也将增多。因此,有必要明确赋予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并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予以规范。本解释第三条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所属专辑:法是方法∣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 音频列表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54 2021-11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42 2021-11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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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依法及时有效地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2007年10月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对执行程序中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第一条 申请执行人向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供该人民法院辖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