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以下简称“第21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全文解读 为正确、及时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释义】本条说明了...
绿城春风心语最新回复在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的⽆法实现,当事⼈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持;第
答:《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了"3个月"和"1年"两种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这两种解除权行使的期限起算日是不同的.解除权行使的3个月合理期限是从违约方催告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的次日起算.1年的解除权行使期限则是从解除权发生之日起开始起算.解除权的行使不发生中止,中断,延长的问题,属于不变期间. 产品咨询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
A:“一房二卖”应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步骤一:沟通解决。可以首先与卖房者尝试着沟通,运用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如谈判不成功后,应果断选...
高院:购房人无需还款。#法虎观后感法院对停贷断供予以一定支持,降低了购房人的购房风险和成本,体现出了司法公平公正,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修复了购房者的交付预期。 相关法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八条的规定,若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是交付起180天,而本条第二点规定是90天,是以哪个时间为准?合同纠纷|07-10:111位律师回复,查看505人 您好,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既然有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以下简称“第21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二十一条规定(以下简称“第21条”):以担保贷款为付款方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或者撤销、解除合同的,如果担保权人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提出诉讼请求,应当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纠纷合并审理;未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