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 (法发〔2010〕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二○一○年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法官行为规范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
第5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2010修订)[接上页] (四) 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结合案件事实,就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原告的合法权益是否被侵害,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进行分析论证。 第五十三条 法律条文的引用 (...
第2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接上页] (一)应当在接受后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当事人; (二)情况紧急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并告知当事人。 第十五条 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 (一)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更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 (二)不得因起诉要件以外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法官行为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11月4日发布的《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同时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 (一) 执行款应当直接划入执行款专用账户; (二) 被执行人即时交付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会同被执行人将现金或者票据交法院财务部门,并及时向被执行人出具收据; (三) 异地执行、搜查扣押、小额标的执行或者因情况紧急确需执行人员直接代收现金或者票据的,应当即...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12月6日,实施日期:2010年12月6日)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法官行为规范(试行)》的通知 (法发[2005]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
现将《法官行为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全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切实执行。贯彻情况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二00五年十一月四日 法官行为规范(试行) 为了规范法官基本行为,引导法官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定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