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1号文件第一条“中断缴费”,既包括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也包括参保前应缴未缴。劳动年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应参未参、应缴未缴企业职工,也可以按照51号文件补缴办法,办理参保补缴手续。 二、劳动合同制职工,补缴1986年10月至1991年...
按晋人社厅发[2015]51号、84号补缴申请表单位编号:经办时间:年月日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养老保险号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办理过跨省转入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单位社保专管员联系电话补缴基数□上年社平60%□上年社平100%□原实际工资收入补缴起始-终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