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昆山公安通报“昆山砍人案”调查处理情况,通报称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撤销于海明案件。警方通报全文如下:01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一、案件基本情况 2...
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
网络开小差了,请稍后再试 《今日说法》 20180906 昆山砍人事件始末 选集 更多 《今日说法》 20250530 追查假币窝点 《今日说法》 20250529 洞穴救援六十九小时 《今日说法》 20250528 可疑的报案人(下) 《今日说法》 20250527 可疑的报案人(上) 《今日说法》 20250526 一只猫引发的纷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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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下午,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昆山市震川路发生一起宝马轿车驾驶员持刀砍人反被杀案。▲8月29日晚8时许,事发地仍可见血迹,不少过路行人驻足围观,讨论8月27日晚的砍人事件。图片来源:新京报 公安...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晚上九点半左右,昆山某红绿灯路口附近,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男子骑自行车和后面一辆宝马车上的人在路边就吵了起来。当时骑车的男子正准备回家,在距离自家只有两三个路口时,男子因等红灯停下自行车,但却意外和后面开上来的宝马车起了摩擦。车停下来,宝马车上下来两人,其中一名男子先与...
8月27日晚,昆山市震川路的街头发生了惨烈的冲突。刘海龙被于海明夺刀反击重伤,现场血流成河。当时,许多围观群众在见到事态升级时都拨打了报警电话。昆山市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几名民警迅速到达案发地点,看到满地的血迹以及两名伤者躺倒在地,气氛异常紧张。与此同时,120急救人员也赶到了现场,...
9月1日,江苏昆山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 对此,昆山市人民检察院发布检方通报称,检察机关认为:公安机关对此案作撤案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警方澄清,刘海龙与“天安社”没有...
事发时,宝马车内一男子与一名骑电动车男子因交通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升级为持刀伤害,拿出刀先动手的一方,却被骑电动车的另一方夺刀杀死。昆山警方此前曾向媒体表示,宝马车内砍人男子事发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另据昆山市检察院29号介绍,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犯罪嫌疑人已被控制。
砍人案死者曾获见义勇为证书 随后,有网帖提及,事故中死亡的刘某某曾于今年3月获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颁发证书。同时,网上爆出首先持刀的纹身男子即被害人刘海龙有犯罪前科,引发网友质疑。据扬子晚报8月29日最新消息,昆山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发布了情况说明:刘海龙曾举报有人贩毒的线索,警方据此抓获毒贩。目前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