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这是一份江苏昆山市法院的胜诉判决书,原配起诉小三案,开庭律师为彭嘉昊律师,最终法院认定男方和小三属于情人关系、违反社会公序良俗,小三需要返还原配5万#起诉小三返还财产 #胜诉 #扬华律所 #小三克星#原配娘家人 - 扬华律所(原配娘家人)于20240205发布在抖
卞律师下午收到的胜诉判决书。😏😏 昆山的案件去了两次,一次调解一次开庭,都很顺利,今天收到了判决书也是不辜负委托人的信任。#律师的真实日常 #借款纠纷律师 #合同纠纷律师 #民间借贷律师 - 卞伟平 律师♥️于20241028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3个喜欢,来抖音,
2013年7月19日因本案被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13年8月2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检察院以昆检诉刑诉(2014)29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海龙、焦伟伟、朱吉强犯寻衅滋事罪、被告人刘海龙犯故意伤害罪,于2014年2月24...
昆山龙哥案怎么判? 法律分析: 1.被告人刘海龙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他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入狱一年零三个月.决定执行两年零两个月的合并监禁. 2.被告人焦伟伟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 3.被告人朱继强犯寻衅滋事罪... 查看全文 吴亚非律师 执业9年 资质认证 2023-02-13 解答...
事发四天后,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发布了通报,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无罪释放!这样的结果大快人心。 这是一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正当防卫案件,也正是因为此案,正当防卫法直接进步了十年。 直到现在,距离事发已经过去了五年之久昆山“龙哥”被反杀案依旧是人们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
民事判决书 (2021)沪0106民初44694号 原告江某某与被告昆山京东尚信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京东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江某某、被告昆山京东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姚某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江某某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原:...
当年昆山龙哥案引起了比较大的争议,争议点在于于海明是正当防卫还是事后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有人认为刘海龙转身跑回自己的轿车时,其对于海明已经没有造成生命威胁,于海明追砍的行为属于事后防卫。 但大部分人认为不能在事后处于上帝视角判断,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要求于海明冷静的判断刘海龙返回去是为了拿别的武器,还...
民事判决书 (2020)沪0117民初13896号 原告昆山元鼎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莘翔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9月23日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并于同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因本案事实不易查明,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
上诉人朱俊杰因与被上诉人昆山厚声电子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声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2014)昆民初字第160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4年7月10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事实依据 原审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2月17日,朱俊杰填写了应聘人员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