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龙(1982年—2018年8月27日),“8·27昆山持刀砍人案”中宝马男死者,外号“龙哥”,甘肃省镇原县人。2001年7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四年六个月。2006年9月7日,因打架被行政拘留五日。2007年3月,因犯敲诈勒索罪被判九个月。2009年5月11日,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三年。2013年7月19日,因犯寻衅滋事...
刘海龙是一个纹着刺青的黑社会男子,当年还因为从事黑社会活动进入监狱,在监狱里一待就是十几年,直到期满才被放了出来,但是刘海龙在监狱的这段时间里并没有得到改善,出来之后依旧我行我素,喜欢挑事和打架。此时的刘海龙刚刚喝完酒正在开车回家的路上,或许是因为喝了很多酒的原因,宝马车并没有刹住车继而撞到...
刘海龙身边的朋友有不少是刑满释放人员,再加上他经常出入酒吧、KTV等地。在一次聚会喝酒时,刘海龙无意中发现有人正在兜售毒品,在大是大非面前刘海龙没有丝毫的犹豫。他马上来到昆山市陆家派出所进行举报,并且积极配合警方行动,一举抓获了贩毒人员。为了表彰刘海龙,陆家派出所还为他颁发了见义勇为证书,并奖励了5...
监控显示,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持刀追了上去。据民警介绍,于海明在追逐中,砍了刘海龙2刀均没有砍中。 昆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吉强:“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 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 据民警介绍,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
CCTV今日说法消息,2018年8月27日,江苏昆山,刘海龙持刀追砍于海明,被反杀身亡。9月1日,于海明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从故意伤害到正当防卫,于海明经历了人生中最难忘的5个日夜。 △ 案发后的5个日夜 第一天,昆山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以故意伤害罪对于海明进行刑事传唤。
刘海龙选择了昆山作为落脚之地。据说他相信纹身能增加自己的气势,改变命运,于是断断续续给自己纹了覆满前胸后背的纹身,有过肩龙,也有宗教里的战神。在此之后,刘海龙开启了一步步成长为“龙哥”的道路。来到昆山后,刘海龙入住于昆山合丰村,这边居住的几乎是外地打工人群,人口流动性大。在这边生活了许久的村民对...
这个最初拿刀、最后被砍致死的人名叫刘海龙,在昆山的黑社会团体中,还有一个外号叫龙哥。刘海龙年轻时离家出走,但由于文化水平和家庭背景的限制,他在北京没有立足之地。因此,他不得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并度过了四年的监狱生涯。本以为监狱生涯结束后,他会收敛一些。然而事实却相反,四年的监狱生活并没有让...
刘海龙-昆山龙哥反杀案,这是刑法第二十条的诠释 #大案纪实 #真实事件 #普法小剧场 #我的观影报告 #解说 - 老狗说案于20241220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65.5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昆山“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警方执法画面首次公布 备受关注的昆山“8.27”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有了结果,9月1日,昆山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相继发布通报,认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今天(9月3日),警方首次公布了本案执法现场视频以及相关图片资料。在视频中可以看到,案发当晚,接到报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