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为由对该案作出撤销案件决定。检察机关认为: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
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通报无罪!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通报无罪!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材料一: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属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2018年8月27日晚,江苏省昆山市震川路发生的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18年9月1日,昆山市公安机关以于海明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