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根据上述规定,应当允许专利权人在收到无效程序受理通知后一个月内提交修改文本。而且,修改方式不受限制。因此,“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是正确的。A项正确。 B、根据上述规定,专利权人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后一个月内提交修改文本。但无效请求人有权在一个月内提交新的证据...
(2)被诉决定不接受权利要求11的理由为,原权利要求15已经进一步限定式的修改后,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8,此时原独立权利要求15已不复存在,不存在对其再次作进一步限定形成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1的基础;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2作为权利要求11的从属权利要求也不应被接受。根据前述专利确权程序中的权利要求修改应当以回应无...
一、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专利权人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有权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修改,但修改的内容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这是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基本原则,旨在确保专利权的稳定性和专利制度的公平性。法规 二、禁止修改的内容 同样依据上述法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
2010年版《专利审查指南》规定,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一般限于对权利要求的删除、合并和技术方案的删除三种方式。 2017年修改的《专利审查指南》,对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的要求更为宽松,但一般也仅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技术方案的删除、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和明显错误的修正四种方式。“权利...
让我们来聊聊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的修改方式吧。 我们要知道什么是无效宣告程序。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专利申请被认为不符合规定的时候,申请人可以向专利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而在这个过程中,如果申请人认为权利要求有问题,也可以进行修改。那么,如何修改呢? 1.权利要求书中的文字修改 这个方法最简单了,就是直接...
目前,在中国,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为了更大程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权利人可以在应对无效宣告的程序中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度修改,修改方式和修改时机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现行法律规定下,没有对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就授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时机和次数进行限制。实践中,常常存在针对同一项专利权存在多个无效宣告请求并行的...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要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据此,专利确权程序中权要的修改还不得超出原专利的保护范围。从“信息范围”和“保护范围”两个维度划定专利确权程序中权要修改幅度的法定限度,不仅有利于维护以...
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中,对权利要求的限定修改从3个方面检查#知识产权#专利#知识产权律师#专利无效修改权利要求#专利律师 - 秦律说专利于20240516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2.0万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目前,在中国,专利申请获得授权后,为了更大程度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权利人可以在应对无效宣告的程序中对权利要求进行适度修改,修改方式和修改时机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现行法律规定下,没有对提起无效宣告的请求人就授权专利提起无效宣告请求的时机和次数进行限制。实践中,常常存在针对同一项专利权存在多个无效宣告请求并行的...
修改后改为“在满足上述修改原则的前提下,修改权利要求书的具体方式一般限于权利要求的删除、技术方案的删 除、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明显错误的修正”。(3)对引入的“权利要求进一步限定”修改方式作了解释:“权利要求的进一步限定是指在权利要求中补入其他权利要求中记载的一个或者多个技术特征,以缩小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