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细则第69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4.6.3节关于修改方式中规定,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的方式进行修改。但又规定,“以删除以外的...
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的时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 B.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合议组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一个月内提交 C.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口审当庭提交 D.删除式修改最迟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提交 点击查...
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合议组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一个月内提交
无效宣告程序中,关于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的时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多选) A.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一个月内提交 B.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收到合议组转送的无效宣告请求补充意见一个月内提交 C.任何方式的修改都可以在口审当庭提交 D.删除式修改最迟可以在口头审理辩论终结前...
解析:细则第69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节关于修改方式中规定,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的方式进行修改。但又规定,“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
细则第69条规定,“在无效宣告请求的审查过程中,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专利权人可以修改其权利要求书,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审查指南第4部分第3章第4.6.3节关于修改方式中规定,在作出审查决定之前,“专利权人可以删除权利要求或者权利要求中包括的技术方案”的方式进行修改。但又规定,“以删除以外的方式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