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及船员等应当配合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安全缺陷和隐患,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消除。 对于违反旅游船舶管理规定的行为,如未取得许可擅自从事相关作业活动、未按规定进行船舶登记和检验、违反航行和停泊规定等,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旅游船舶管理规定涵盖了船舶的安全、作业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船员应当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适任证书或其他适任证件,方可担任船员职务。对于5米以下的旅游船舶,其驾驶人员同样需要经过船员专业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船员考试发证机关)考试合格,持有相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方可航行。法规 三、...
法律依据:《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船舶管理业经营活动,维护船舶管理市场秩序,保障水路运输安全,促进水路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和监督管理活动。本规定所称船舶管理业,是指船舶管理经营人根据约定,为船舶所有人...
水上旅游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水上旅游运输是指以船舶(艇)(不含与外界水域不相通的公园中的划船、游艇)为载体,以游客为对象,在我省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及其他通航水域(以下统称通航水域)从事运载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营业性运输。第三条 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经营水上旅游运输...
旅游景区非自航船舶安全管理规定 1.检查出租船只设备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争取做到不出“病船”,尤其是漏水船。 2.将船钩稳后,请游客上下船,对老弱病残的游客要主动搀扶,要保证游客上下船安全。 3.码头附近有落水者必须及时全力抢救。 4.制止乘船超员。 5.严格遵守四级风(不包括四级)以上不能出船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旅游船舶管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旅游船舶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市(包括市辖各县〔市〕)通航水域内从事经营性旅游船舶运输(含快速船及运用船舶、排筏、水上设施进行水路营业性娱乐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经营者),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对小型旅游船舶的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通航水域交通 安全秩序,保障小型旅游船舶及人命安全,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连云港海区载客12人以下的小型旅游船舶( 以下称船舶)、及其船舶所有人、经营人、船员。
《杭州市旅游船舶管理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王永明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杭州市旅游船舶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旅游船舶管理,保障游客的安全和旅游船舶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出台 4月1日起施行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邹慧 日照报道 3月10日下午,日照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日照海事局副局长王敏宁介绍了《日照市海上旅游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基本情况。 为了加强海上旅游安全管理,确保海上旅游安全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进一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