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已取得或按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工作能力及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别优秀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1 塔城地委宣传部 塔城地区宣传文化产品鉴定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001 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1 不限 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不限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哈萨克语) 从事塔城地区哈文宣传文化产品的专项审读工作。 2 塔城地委统战部 塔城地区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全额事业单位 002 工作人员 管理岗位 1 不限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