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
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 享受主体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在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 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
一、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相关文件,研究落实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给予进一步的优惠。 国家优惠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政策,即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另...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
为推动新疆发展,现就新疆困难地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
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
政策案例 某企业为2021年设定成立在新疆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的企业,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21〕27 号)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享受条件。其2021年取得第一...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