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优惠内容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
快通过这个链接[20111129-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doc]瞧瞧,说不定能满足你的需求~ 对这个资源你有啥想法,还想找其他类型的不?
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 享受主体惠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自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在 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 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 优惠内容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 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
一、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笔收入。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相关文件,研究落实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给予进一步的优惠。 国家优惠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政策,即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另...
为推动新疆发展,现就新疆困难地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
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项目已建成并投入运营后所取得的第一...
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一、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是指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