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企业提供的留存备查资料逐级报新疆税务局,由新疆税务局按照税收法律法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发〔2021〕66号)有关规定,提交联席会议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相关文件,研究落实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给予进一步的优惠。 国家优惠政策包括两方面:一方面为困难地区“两免三减半”政策,即新疆困难地区新办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前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
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05-09 17:39 发布于:山西省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返回搜狐,查看更多平台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搜狐号系信息发布平台,搜狐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阅读() 内容举报大家都在看 我来说两句 0人...
为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推动新疆高质量发展,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新办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7号)相关政策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21...
为推动新疆发展,现就新疆困难地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 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
二、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条件的新办...
42财政部 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43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的解读 4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
一、申报享受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注册在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政策适用区域”)并实质性运营。 (一)注册在政策适用区域的企业,其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资产等四个要素同时在政策适用区域,属于在政策适用区域实质性运营。
为推动新疆发展,现就新疆困难地区以及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在新疆困难地区新办的属于《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范围内的企业,自取得第 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 一年至第...
新疆困难地区重点鼓励发展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号,下称《目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政发〔***〕**号)规定,为支持新疆困难地区及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发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