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规定: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七:公司可以通过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应当先使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的,可以按照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 变化十 取消“执行董事”的提法。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规模较小或...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变化八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触发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
变化二十四: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变化二十五:新增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信息的义务。变化二十六:新增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的股份的限制。变化二十七:规定股份公司不得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赠与、借款...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同时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一旦法定代表人辞任,即视为同时辞去该职位。此制度旨在强调法定代表人需依法行使职责,消除挂名法定代表人以规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变化二 新《公司法》明确了法定代表人的过错追偿制度。修订后的法例第三款指出,法定代表人在执行职务时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可依据法律...
2023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公司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公司法》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基础性法律。我国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制定,1999年、2004年对《公司法》个别条款进行了修改,2005年进行了全面修订,2013年...
修订后的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的,公司不得向股东分配,也不得免除股东缴纳出资或者股款的义务。 变化八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触发股东出资加速到期。 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有权要求已认缴出资但未届...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同时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担任法定...
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同时规定法定代表人“自动辞职”制度。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根据新《公司法》第十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经理担任,担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