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发〔2006〕1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 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 ...
教发〔2006〕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十一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06〕17号)精神,我部制定了《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 二○○六年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