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8年11月04日发布,自1999年04月01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规。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发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1998),1998年11月0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8修正),1998年11月04日发布。内容 中华...
第一千一百一十条 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 第二节 收养的效力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已经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此后关于收养的相关法律规定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民法典》中有关收养的部分详细规定了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以及收养关系的解除等相关内容。 以下是《民法典》中关于收养的主要规定: 可被收养的未成年人:主要包括丧失父母的孤儿、查...
一、收养的条件和程序 关于收养的条件和程序集中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章内容中(第四条至第二十一条),这里需要重点提及收养协议的效力性问题,它是决定收养成立的前提条件。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四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民法通则》第五十五...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一百零一条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
十二、将《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第一条中的“收养法”修改为“民法典”。增加一条,作为第三条:“收养登记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第五条改为第六条,将第二款中的“计划生育部门”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收养人还应当提交...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
收养法是调整收养关系的基本准则。收养法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与婚姻法,继承法一样,均属于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广义的收养法不但包括专门的收养法典,还包括调整收养关系的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以及国务院主管部门的规章。我国目前的收养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是调整收养关系的基本的专门性...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第一千一百条 【收养子女的人数】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