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收养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实施执行。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进行了规定。法律依据:第一千零九十三条__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一、申请:1、符合《收养法》和本《处理意见》规定的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应当亲自到县(市)城区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事实收养登记手续。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包括公安、计生部门委托公民抚养)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到弃婴、儿童发现地的县(市)城区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收...
第五条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以及收养人出具的子女情况声明;(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收养法2021年新规定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广州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广州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解答仅供参考,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我国《收养法》已与2021年1月1日正式废止,相关法条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代替。收养方面的最新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五章 收 养 第一节 收养关系的成立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
收养法2021年新规定 2021-09-26 其他 《收养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收养相关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施)中的规定实施执行.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收养关系的成立,收养的效力,收养关系的解除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__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