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量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10%以上,实施《刑法》第182条第1款第1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连续10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证券总成交量50%以上的; 2. 实施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连续10个交易日的累计成交量达...
当违法所得或造成损失的数额巨大时,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综上所述,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行为方式的严重性、影响程度的严重性以及违法所得或造成损失的数额。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上述标准综合判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的; (二)与他人串...
可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综上所述,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行为方式的严重性,影响程度的严重性以及违法所得或造成损失的数额.在具体案件中,法院会根据上述
(3)实施本解释第1条第(1)项至第(4)项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券交易成交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 (4)实施刑法第182条第1款第(1)项及《解释》第1条第(6)项操纵期货市场行为,实际控制的账户合并持仓连续10个交易日的最高值超过期货交易所限仓标准的2倍,累计成交量达到同期该期货合约总成交量20%以上,且期货交易占用...
主要是考虑到当前短线操纵较为普遍,调整标准后符合当前短线操作的一般规律,也符合证券交易所的统计口径,有利于加强入罪标准的可操作性。需要说明的是,本《解释》所称“连续十个交易日”,是指证券、期货市场开市交易的连续十个交易日,并非指行为人连续交易的十个交易日。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客体要件本罪侵害了国家证券、期货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客观方面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 阅...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司法认定和量刑标准 刑法第⼀百⼋⼗⼆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有下列情形之⼀,操纵证券、期货市场,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以及“认定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的标准是什么”有了进一步认识。构成该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涉嫌该罪时,既不可掉以轻心,亦不能自怨自艾,要及时求助于专业的刑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