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
在推进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行为,是指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以党纪政务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的行为。 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是两种不同的惩戒措施,其中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
松岭区人民法院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党纪学习教育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丨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行为如何追究党纪责任?》来源:松岭区人民法院
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丨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行为如何追究党纪责任?▌来源:...
本条是关于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种类和幅度的规定。 本条主要规定了两种情形: 一是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主要表现为以警告、记过等党纪政务轻处分规避免职、降职等重大组织调整; 二是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主要表现为对本应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分为三种情...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分为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它有两种类型。一是以党纪政务轻处分规避组织重调整,比如以党纪处分的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政务处分的警告、记过、记大过来规避组织调整的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办理提前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 (三)其他避重就轻作出...
《条例》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情节较重的,给予相应处分。共有三种情形: (1)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这是指领导干部具有《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第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被组织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本应采取平职调整、转任职级公务员、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但在依照党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