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分为三...
本案中,秦某的行为就属于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以党纪处分规避组织调整,违反了组织纪律,应承担相应的党纪责任。由于主观要件具有内隐性,判断行为人是否搞好人主义,除了本人供述,还应与行为人领导、同事、下属谈话,调取会议记录、经手文件...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
“好人主义”信奉一团和气、息事宁人的处世哲学,把放纵当成了厚爱,以“打折扣”的执行代替了严格管理,推卸作为主要领导应该担负的管理监督责任,纵容了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必须坚决反对、严肃惩处。 治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的“好人主义”问题,既要加强分管机构...
搞好人主义例子 1.领导说啥就是啥,从不提出反对意见,这不是搞好人主义吗?就像小张在会议上,领导说错了数据,他明明知道却一声不吭,这不就是怕得罪领导嘛! 2.看到同事犯错误也装作没看见,不去提醒,这也是搞好人主义吧!比如小王看到小李工作失误,却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这不简直了嘛! 3.对不良行为不敢...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分则中新增第八十五条,明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作出处理属于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推动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要求提供纪律保障。监督执纪中,应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对该违纪行为作出精准认定处...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分为三种情...
纪律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丨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的行为如何追究党纪责任? 嘉鱼纪委官方微信号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不能搞“好人主义”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其原因是理想信念不坚定。理...
“好人主义”是一种错误的思想倾向,表现为在原则问题上和稀泥,回避矛盾;在处理问题时优柔寡断,怕得罪人;在干部管理上搞一团和气,放任自流。这种思想倾向严重损害了党性原则和党的纪律,使得一些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缺乏原则性和战斗力,难以有效推动工作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