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条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
4.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85条(新增搞好人主义内容):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85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分为三...
第五十一条 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传单、书籍等,或者利用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
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进行组织调整,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的重要工作要求。此次《条例》也对在相关工作中,搞好人主义、避重就轻等行为,明确了处分规定。新修订的《条例》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存在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
第一百二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的; (二)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 (三)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
依据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二)以组织调整代替党纪政务等处分;(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工作中,搞好人主义,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以党纪政务等处分规避组织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