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刑事律师张秀峰刑事辩护研究 案例一 渝北检刑不诉(2024)170号 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并通过取现的方式帮助转移人民币4.8万余元,含被诈骗尹某的3.9万转款。陈某自动投案,亲友代为退赔尹某的经济损失3.9万元人民币。不起诉理由:初犯、偶犯,从犯,积极退赃...
综上,现有证据仍不能证明贺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电缆线、铝绞线而予以收购,不能确定电缆线、铝绞线的型号,故不能对赃物的价值进行鉴定,进而无法认定贺某某收购电缆线、铝绞线的价值是否达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追诉标准。因此,原判决认定贺某某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判决如下:上诉人(原审被告人)贺某某无罪。...
第一,通常而言,在犯罪数额等情节相当时,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下游犯罪判处的刑罚应当轻于盗窃罪等上游犯罪。一方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下游犯罪对上游犯罪有依附性,没有上游犯罪非法取得的财物,就没有下游犯罪。另一方面,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客体为司法秩序,即妨害司法机关查处和破获上游犯罪...
2023年9月8日,通江派出所破获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经查,2021年1月,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市中区某酒吧当销售时结识了一名男子,在明知该男子是在进行“洗钱”的犯罪活动时,仍将自己的手机及微信账号提供给其进行...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闻某生主观方面不符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赃物”的构成要件,其大量回收购物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后公诉机关以本案尚需继续侦查为由撤回起诉,法院裁定准许。 【案例文号】:(2012)崇刑初字第190号 09、参考案例:过驳、运输犯罪所得海砂,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朱某、刘某掩...
【案例文号】:(2024)沪01刑终25号 19、参考案例:明知系他人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而从其他中间商处收购药品,未事先通谋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陈某甲、陈某乙等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 【裁判要旨】:Ⅰ、对倒卖医保骗保药品的中间商的犯罪行为予以界定的关键点是有无事前进行通谋。即审查中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规定在“妨害司法罪”一节中,侵害的法益主要是司法机关对犯罪行为的正常追诉,即由于存在掩饰、隐瞒行为,致使司法机关无法正常追诉上游犯罪,因此从处罚该罪的立法意图来看,并不要求上游犯罪经过司法审判。只要上游犯罪的事实成立,就可认定掩饰、隐瞒的行为构成犯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达到刑法规定的能够承担刑事责任年龄能力的自然人、单位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其中的其他方法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采取窝藏、...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进行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有其他掩饰隐瞒行为构成的犯罪。